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
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各自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虽然不具有共同侵权行为主观上的特征,但由于其行为人之间行为的相互结合的关连性,并且造成了同一个损害结果而不可分割,而形成了一个侵权行为,行为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的准共同侵权行为。
4、团伙成员行为;
团伙成员,是指团伙组织的成员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没有团伙的集合行为则可以避免造成损害的危险发生,如果该集合行为可以归责于该团伙,则该团伙的其他成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原则上债权人转让自己债权的,保证人应该在原来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后,保证人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承承担担保的责任,而保证合同另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查明被注销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情形,由此决定是否可以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及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胜诉后,债权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死账;什么情况下称之为死账?死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这里也可以直接针对个人。这种账务收回来的几率很小,很渺茫,一些人想不到要账公司所以就直接放弃了,这样的话对您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例如公司拒不归还,对方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做了猫腻,合作方死亡造成后期资金不能到位等等。这种账务您自己处理不了讨债公司就建议您找到讨债公司进行处理,我们会有很多的方式帮您收回欠款。
2.找不到人;这个很常见我们也称这些人为老赖,不还钱直接失踪了。通过您自己的努力最后发现找不到欠债人了,人间蒸发了。我们会通过正规的途径找到欠债人,然后收回您的账务。
3.老赖;没钱就是不还,死活不还。相信很多的人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们对于这种老赖是有专业的处理手段,只要是我们处理的老赖,一本都会把债务归还。其实老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您使用的方法不对。
4.没有证据的债;例如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借条,后期的时候对方想赖掉这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