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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1、保证人对未同意的债务转让,一般不担责,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第三人是主动加入债务的,则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仍然要对债务担责。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主体方面的限制

    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二、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三、内容方面的限制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四、形式方面的限制

    第9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应当由应所有分立后的公司连带承担。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的转让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转让应当由原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实践中,如果由债权受让人履行通知义务时,债务人为了确认债权转让的真实性,还需要付出审查转让的真实性的额外劳动,增加了债务人的负担。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以上即是关于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以及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在债权转让中,涉及到的利益主体比较多,如果债权转让处理不到位,很可能使得某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例如,在债权转让中没有通知相关主体,或者是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转让等等。如果您不太注意,您的利益有可能有所损失,甚至会出现一些纠纷。

    由此可见,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只能是债权人(权利转让人)。更进一步说明了只有转让债权的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和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只有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到达特定的义务人即债务人,转让行为方能生效。经以上分析,可清楚地得出,债权转让时只有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 100人看过2024-01-01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是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法国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条件。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延诉抗辩:是指“妨碍法院审理案件之实体问题,并按情况导致起诉被驳回或将有关案件移送至另一法院。”对法院管辖权的抗辩;暂时中止诉讼的抗辩,如对整个诉讼程序无效的抗辩、回避申请的抗辩、当事人及代理人资格不合法的抗辩等。

    2、暂时抗辩:是指暂时阻止请求权的行使。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可抗力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违反法律而无效不能继续履行的抗辩;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条件尚未成就的抗辩等等。

    3、永久抗辩:是指请求权被永久排除而不能行使的权利。分为:时效完成的抗辩;债权未发生的抗辩;附解除条件的债权条件成就提出合同终止的抗辩;合同撤销的抗辩;债务已全部履行、抵销、提存、免除等债权业已消灭的抗辩。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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