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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诉讼主体该怎样确定

2024-01-01228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二)转包后发生拖欠工程款纠纷的处理:
(1)转包时,经发包人同意的,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转让:应将实际施工人列为原告,发包人列为被告,合同承包人不列为当事人。
(2)转包时,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施工人是原告,承包人是被告;发包人一般不列为当事人。
(三)工程挂靠的诉讼主体确认
应当以实际施工人、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原告。若被挂靠单位不愿起诉的,实际施上人可单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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