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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8人看过2024-01-31
    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况,至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违反服务期约定: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125人看过2024-01-31
    可约定服务期需要满足以下两点: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
    (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
    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这个培训不包括用人单位对上岗前劳动者进行的必要的职业培训。因为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也就是说,并不是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
  • 133人看过2024-01-31
    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至服务期终结;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服务期是得到用人单位和接受培训员工双方签字确认的,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一般都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签订涉及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所以从双方的意思推敲上应该赞成按照服务期约定的期限履行。虽然服务期协议通常依赖劳动合同关系而存在,但简单地靠劳动合同否定服务期是不对的。
  • 130人看过2024-01-31
    放弃服务期不能要求赔偿。
    当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公司不再要求职工履行剩余的服务期而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的,不能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 157人看过2024-01-31
    劳动服务期的订立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条件。
    2、除了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外,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劳动者进行额外的培训等。
    此处的额外培训是指专项培训费用,并且运用此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的培训。只有这样,用人单位才能够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否则,则不能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
    并非只要满足前述的两个要素用人单位就可以强制要求劳动者与其达成服务期协议。此外还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便强行要求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有权拒绝。
  • 155人看过2024-01-31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按《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实际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 149人看过2024-01-31
    劳动合同法未对服务期的年限做出具体规定。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
    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 226人看过2024-01-31
    如何选择劳务派遣单位:
    1、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情况及注册资本金
    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首先要审核派遣单位的资质,确认确属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2、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服务理念
    企业理念集中体现一个企业的价值观与行为准则。选择具有与用工单位自身文化理念相通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对于实现采用劳务派遣的目的和目标,在劳务派遣实施过程中相互间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是十分重要的。
    3、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业背景
    用工单位要注重考察劳务派遣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在该行业的品牌和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专业知识深度以及对主要客户的服务和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情况;
    4、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素质
    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对国家劳动政策把握的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到劳务派遣管理实施的规范与否,同时也是在劳务派遣实施过程中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人力资源解决方案、化解劳资矛盾,杜绝劳动争议的关键。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程度和手段
    劳务派遣是一项综合性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完善的服务体系和管理服务质量控制标准,是能否保证劳务派遣全过程规范基础。
  • 166人看过2024-01-31
    可以。
    见习期制度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包括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及技校毕业生等,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上述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由于见习期与试用期是不同的概念,而且试用期对所有初次就业的劳动者也适用,因此,见习期可以约定试用期。
  • 254人看过2024-01-31
    视情况而定,在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的见习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是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在正式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见习期和试用期各有其不同的含义,在不超过试用期期限的见习期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已经超出了试用期的见习期剩余期限内,因自己的原因提出辞职则不适用上述规定,构成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以及数额的多少,需要根据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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