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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人看过2024-01-31
视情况而定:试用期内如果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下列情形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属于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试用期内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下列情形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如果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因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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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人看过2024-01-31
不能。
对于试用期,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规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只能缩短。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短于法定最高限额,用人单位就可以约定延长试用期,但前后两个试用期的总长度不得超过法定最高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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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人看过2024-01-31
对于特定的用人单位与特定的员工来说,试用期只能有一次,一般适用于员工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时候,续订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因为试用期是一种考察期,是在员工与用人单位相对不熟悉的情况下为保护双方的利益而设定的。
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已经相互熟识,当然不需要另外再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了,这一约定也是不合法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即使用人单位调换了员工的工作岗位,也不得再另行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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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人看过2024-01-31
因为试用期是考察员工是否符合用人单位要求、是否能与用人单位其他同事和谐相处的一段特定期限,在这段时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未最终确定,员工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辞职,而用人单位也可以在提出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前提下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种不确定的状态,是不应存在得过长的。
每个用人单位都希望少付出一些工资,降低用工成本,最好还能够随时解雇员工。在试用期内,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在提供证明的前提下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待遇也往往低于正式合同期内的待遇。因此用人单位往往会在试用期条款上动脑筋,希望既减少成本,又充分掌握用工主动权。相对应的,劳动者则希望试用期不要太长,最好不要试用期就确定劳动关系,一来可以多拿一些薪水,二来也可以放心在这里工作,不要再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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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人看过2024-01-31
试用期怎么计算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有规定: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对应的,试用期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合同所约定的试用期只可以比法律规定的时间短,不可以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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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人看过2024-01-31
违反试用期规定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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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人看过2024-01-31
续签劳动合同不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
实践中,对于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不是很清楚,部分企业在续签劳动合同尤其是续签劳动合同后变更工作岗位时,仍然再次为劳动者设定试用期。其实,企业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即便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但是此前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对劳动者的精神状态、个人品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过考察。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在原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的表现,作出是否延续其劳动关系的决定。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因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无论岗位变化与否,都不能再设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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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人看过2024-01-31
违法。口头约定试用期,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约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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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人看过2024-01-31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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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人看过2024-01-31
不可以。试用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仍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