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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6人看过2024-01-18

    无权代理并不一定是无效代理,无权代理仅仅具有代理的表象特征,由于欠缺代理权而不能产生代理效力,对于确定无效的无权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应当由无权代理人自负责任.可见,一般情形下,无权代理属于无效代理。

  • 127人看过2024-01-18
    1、合同变更是否有溯及力要看当事人的约定。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变更的条款对合同变更前的行为有效或者无效。在实践中合同的变更一般是没有溯及力的,合同的变更是由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如果是单方的行为,变更是无效的。
    2、根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130人看过2024-01-18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及司法实践,违约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种: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海啸等。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不负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沿海城市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一些发展商通过举证台风天气而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责任,这种该主张不能成立。理由是,我国沿海地区每年都会有台风天气,虽然每次的台风天气何时发作不能预见,但每年台风天气的总数是确定的,而且是可以预测到的,由于商品楼房的建设周期长,发展商应合理地与购房方签订交付房屋的时间,而不能以台风天气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特别规定或约定。合同订立时,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当发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这些免责条款时,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3、对方有过错。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一方不仅可以免负责任,而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126人看过2024-01-18
    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
  • 136人看过2024-01-18

    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1、是适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时候(如请求撤销因欺诈产生的合同);

    2、是适用于当事人有权反悔的情形(如撤销赠与);

    3、是适用于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关系的情形。

    解除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1、相对人重大违约的时候;

    2、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

    3、当事人主观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如《民法典》规定的任意解除权)

  • 145人看过2024-01-18

    (1)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所以,违约责任既不是刑事责任也不是行政责任,而是属于民事责任的范围。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没有合同义务就不存在违约责任的问题,所以,违反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时,承担的均不是违约责任,而是其他民事责任。因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种类较多,即包括违约责任,也包括缔约过失、解除合同、合同无效、非违约方未尽到减少损失的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不能将违约责任与因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混为一谈。

    (3)违约责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其义务也是当事人之间的义务。所以,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而不能在当事人以外产生。

    (4)违约责任具有任意性,除法律对违约责任做出规定外,违约责任一般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包括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的数额、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等,当事人都可以自己约定。

    (5)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性质。补偿性表现在,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另一方可以通过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而得到补偿。其惩罚性表现在,定金条款罚则和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形。

  • 135人看过2024-01-18

    1、一般而言,缔约人的信赖利益不能高于其履行利益。

    2、缔约过失责任中如果被害人有过错,则应适用过失相抵的规定。

    3、原则上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对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适用。

    4、须有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信赖利益的损失,即使合同未成立、无效、被撤销,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5、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必须是对方过错造成,也就是说必须有因果关系,如不是对方的原因造成的,即使有损失也不承担责任。

    6、损害发生后,如果受害方没有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就扩大的损失部分不得要求赔偿。

  • 136人看过2024-01-18
    免责合同的条款如下:在合同订立阶段,免责条款的提出人应当保证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组成部分;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用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达免责条款的内容;不得将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约定为自己的免责条款。
  • 130人看过2024-01-18

    1、有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受损害的当事人。

    2、赔偿应当以受损害的当事人的损失为限。

    3、这个损失包括直接利益的减少,如谈判中发生的费用,还应当包括受损害的当事人因此失去的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的损失。

  • 129人看过2024-01-18
    根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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