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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人看过2024-01-18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履行不能又称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

    第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129人看过2024-01-18

    1、对要约邀请视为要约情况的忽略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等。要约邀请也叫要约引诱,其对象可以是特定的主体,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主体。它的发出目的是为了引诱他人向自己要约,从而达到订立合同的效果。但民事法律实务中,不能简单地适用法律的规定,要考虑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仔细析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2、要约内容不确定,意思表示不明确

    要约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果要约人要约内容不确定或不详实,让受要约人有空可钻,那么受要约人一旦承诺,合同即为成立。如发生纠纷,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肯定要作对自己有利的解释,而要约人则会有不必要的损失。

    3、要约撤回方式不当

    法律规定要约是可以撤回的,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未生效之前,要约人将要约收回,使之不产生效力和行为。要约撤回要注意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这就要求撤回要约的通知的送达方式必须比要约送达方式要快。而有些企业不注意这个细节问题,认为只要将通知送达即可,所以采用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送达的方式一样,从而导致要约撤回不能的后果。

  • 134人看过2024-01-18
    甲方:____运货运有限公司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 0__年9月20日一2 0__年1 0月20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_____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______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 138人看过2024-01-18

    1、单方允诺为单方法律行为,表意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行为就成立;而单务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单方允诺之债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单方允诺之债的成立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单务合同在性质上是合同关系,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单务合同是不可能发生的。

    3、单方允诺是德国法上的说法,英国人一般说单务合同。这主要是因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合同的理解不同。大陆法系法学家一般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设立权利义务的合意,强调双方的意思合致,所以认为单方允诺并不是合同,而是一种独立于合同的产生债的民法法律行为。而英美法系法学家一般说合同是一个或一系列可予强制执行的允诺,强调的是当事人允诺的可强制性,所以单方做出的允诺如果有对价或者对方已经基于对允诺的信赖行事,也成立合同。


  • 123人看过2024-01-18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三)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 135人看过2024-01-18

    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并由委托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委托人与承运人签订货运合同,应当按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办理。

    一、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二、委托人交运的货物如果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委托人有义务提交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

    三、委托人托运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包标、并作出标志、标签,并向承运人提交名称、性质及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

    四、承运人对委托人委托托运的货物,承担毁损、灭失的责任。


  • 126人看过2024-01-18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 125人看过2024-01-18
    1、加盟合同是加盟者与被加盟者之间法律协议,是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的是加盟者会在合同中规定一些强制性条款,对这些条款,被加盟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加盟者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加盟合同的审查,因为有许多特许人利用合同设置陷阱。
    2、合同签订过程中,被加盟者(公司方)会对加盟的产品质量、数量、以及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夸大,虚假的承诺,此时要注意加盟总店工作人员的承诺要全部落实在纸面上,如果工作人员不同意落实在纸面上,那么此工作人员是虚假宣传。切记,落实在纸面上,加盟总店在以后合同履行过程一般不会违约,二者如果出现矛盾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也可以有据可查。
    3、加盟者应注意考察加盟总店性质、类型、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状况,包括商标、专利的注册号,以及到其他加盟店了解经营情况。另外,特许企业也应多了解一些加盟者的情况,尤其是加盟者的资金情况。
  • 160人看过2024-01-18
    担保合同无效处理如下: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都归责于债权人或债务人,双方都有过错,无论无效结果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因担保人无效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当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137人看过2024-01-18

    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有时间限制。

    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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