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一、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并分别缴纳费用。
二、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是1式1份。
1、申请注册商标的组成。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中所说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很多,但能够满足上述1、2的条件并不违背社会公德、国家公民形象的,基本都能注册。
1、申请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申请人必须具有申请资格;
3、商标的审查时间期限一般是九个月,公告时间为三个月;
4、其他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一、申请人名称栏填写
申请人名称和营业执照、章戳应一致/自然人名称与签字、身份证复印件一致
申请人为自然人,其名称后面需要填写身份证证件号码,国外申请人士应填写有效证件号码
国外申请人名称需要填写中英文对应名称
申请人的名称有的字,电脑造字打不出来的,可用签字笔填写,并在空白处盖章确认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不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码,但需要在其名称后面注明为个体
申请人的名臣是公司或企业,存在只有两个字、三个字组成,是公司非自然人的,应在申请书下面注明,该申请主体为法人
申请人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人地址栏填写
申请人地址要与委托书填写一致,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有没“省、市”的,申报时必须填写,地址是需要详细填写的
国外申请人地址因规范的填写国名,中英文填写
申请人为港澳台,名称、地址也是中英文填写的
三、共同申请栏填写
商标为共同申请则勾选是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以及有效证件号码需要打印在附页上
其他共同申请人为自然人,需要听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的申请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共同申请人为其他主体资格,需要提供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且在委托书上盖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一)法人申请资料: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4、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
(二)个人申请资料:
个人名义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一)法人申请资料: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4、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
(二)个人申请资料:
个人名义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
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
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第一、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效率高,节省时间
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人力有限,不可能在现场为每位申请人提供详尽的咨询服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往往需要一段时间了解商标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办事效率大幅度降低。就近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仅提供耐心、细致、全面的咨询服务,还会迅速准确地制作好各种申请书件;不仅节约了您的时间,更为您免去奔波劳顿之苦。
第二、注册核准率高,商标注册保护策略合理完善
由于申请人自己没有专业的商标知识,在商标注册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前功尽弃。注册核准率降低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会痛失商标注册的时机。况且没有商标代理人的帮助,企业往往不能制定完善的商标战略,即使注册成功也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的商标。而商标代理组织熟知商标法规,熟悉商标注册流程。他们不仅能帮助申请人判断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结果以保证较高注册核准率,而且能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打造企业金字招牌。
第三、拥有申请注册后全方位的专业咨询与服务
很多人误认为,制作和邮寄申请书件就是商标代理机构工作的全部。其实,这仅仅是商标注册流程和商标代理工作的起始点。商标注册流程复杂而且周期长,在整个注册申请期间,商标代理机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进展。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初审公告后遭到异议,代理组织还会帮助申请人搜集充分的证据,进行有力的答辩。注册成功后,代理组织会将《商标注册证》及时、安全地交给申请人。当然,对于商标到期需要续展或申请人名义、地址变更等问题,有了代理组织的及时提醒和协助办理,更会令申请人高枕无忧。
第四、节省费用。
虽说委托代理机构需要支付其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它还是最经济的方式。申请人专程去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办理,差旅、食宿费起码是一笔必不可少的开支。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业知识,在注册的各个环节花“冤枉钱”在所难免。假如商标注册申请因为一点小疏漏而被驳回,那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1)申请人必须按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也即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一个类别之内。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应当填写工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当准确。
(3)每件申请应附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
(4)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5)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文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6)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7)外国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须在申请书上填写初次申请国、初次申请日期及申请号,并需在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8)申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章程及主体资格证明。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分两种,一是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另一种则是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商标的注册申请必须由申请人主动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除此之外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要求的,对其注册申请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
申请的商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商标的构成要素要符合规定,即由商标法规定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元素单一或组合组成。
(2)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作用,所以由以上元素构成的商标须具备自己的显著性特征,不能和其他商标产生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