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子公司倒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以员工在子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给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如果员工在子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到半年的,给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
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1)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不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就有差异。
劳动合同需要按照规定去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1.有固定期限大致有以下几种:
(1)五年以上的长期劳动合同。
(2)一至五年的短期劳动合同。此类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合同。
(3)定期轮换工的合同。主要是指企业从农村招用的农民轮换工,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此类合同的期限届满后不再续订。定期轮换工仍保留农村户口,实行亦工亦农。另外,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
(4)一年以内的临时劳动合同。主要针对临时性和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
2.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此类劳动合同期满的有效期限是以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是一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过错性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