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卫生防疫、商业流通、交通运输、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求劳动者返岗工作,应落实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未提供政府规定必须提供的相关防护措施,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其他行业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的,应视劳动保护必要性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