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由公司所持有股份的人员开会决定提出将要申请破产的决定;
2、在申请破产的十五天以里要将清算人员组织好、从而进行有关清点;
3、清算组要在组织完成开始工作的十天里告知债权人,而且要在六十天里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开告知。债权人如果收到了告知事项的,应该在收到通知的时候开始三十天里,或者是并没有收到通知的,在清算组登报公告的时候开始四十五天里,要对清算组将自身债权申报。
4、清算组在梳理清楚公司所有财产,将这些资产进行分类编纂成为用来还清债务的和显示剩余财产的文件后,要提出清算方式,而且要通报到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让这些组织知道并认证。
公司的财产是用来承担清算组的工作报酬、在公司上班的人的薪酬和五险一金的缴纳,还有因为申请破产而对员工要做出的赔偿金、应该上缴的税款所要支出的的费用。在解决完上述所有问题后所剩下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比的支付给所有股东。在清算所持续的时间里,公司虽然属于存续状态。但仍然不可以进行除清算外的所有工作。公司财产在做完所有偿还前,是不能给股东的。
5、清算组在经过整理计算出公司所有财产并将这些资产进行分类,编纂成为用来还清债务的和显示剩余财产的文件后发现这些资金并不能够承担得起来所有负债,这时候就要去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当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确定其已经破产以后,清算组的任务应该交由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完毕时,清算组要提交上来所有的相关文件记录,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提交进行确认,还要同时给到公司所登记的相关单位,申请注销公司,经记录、公告公司停止。
1、公司变更股东要交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所交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购买股权的人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3、出售股权的人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股东在其他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解除未实际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最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公司注册可以是股东的房子,但是该缴纳的水费电费都自己交了,不能占了人家的地方还让人家来帮你缴纳这些费用,公司注册的地址可以是租房也可以是自己的住所。
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
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
3、租赁房屋,还会涉及房产税缴纳问题。如果无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公司交纳;有偿使用,房产税应该由产权人缴纳。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根据相关规定,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根据上述公司解散的原因及相关规定,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