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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人看过2024-01-24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第(四)项规定,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130人看过2024-01-24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 123人看过2024-01-24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 405人看过2024-01-24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要求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均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出资能力,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股东需要在我国境内有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 368人看过2024-01-24
    最低2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 140人看过2024-01-24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公司或其他侵权人包括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和职员提起的诉讼。一般认为公司法第151条规定即是对股东直接诉讼的概括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提起诉讼的条件不同。在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中可以看出,股东直接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条件有公司或公司内部的董监高等职员对其权益进行侵害等等。
  • 895人看过2024-01-24
    股东强制退出的方法如下:公司解散和股权转让。
    申请退股的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
  • 131人看过2024-01-24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 129人看过2024-01-24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向股权转让给公司,让公司进行回购。
    2、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必须是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时,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3、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回购的股东股权必须奖励给本单位职工。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分立的决议不能认可,可请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140人看过2024-01-24
    1、对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对发起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3、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4、对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法》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5、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6、对股票抵押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7、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股权的取得方式:
    股东股权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出资设立公司取得;
    2、一般受让股权取得;
    3、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
    4、继承取得;
    5、接受赠与取得;
    6、购买公司或者股东股份或股票;
    7、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
    在一般情形下股东资格的取得就等于股东身份的取得。特殊情况下,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限制性约定,取得股东资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东身份,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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