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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3人看过2024-01-24
    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 
    股东虚报注册资本、虚填出资、瑕疵出资,致公司实际资本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应认为该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各出资人之间为合伙关系。如公司的资产不足清偿对外债务的,由设立时的所有股东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如股东瑕疵出资如抽逃出资后,公司实际资本额达不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则所有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公司实有资本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各出资人均不具有合法的股东资格,出资人之间为合伙关系)。 
    (2)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报注册资本,虚填出资致公司实际投入的资本达不到注册资本,但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如企业资产不足清偿债务的,由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3)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如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价额,公司股东应在投入公司财产的实际价额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差额范围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已缴纳了出资,当公司成立后,出资人抽回,公司空壳运转,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股东应在所抽逃的资金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 141人看过2024-01-24
    股东名册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在制作股东名册时,要求记载事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60人看过2024-01-24
    诉权是按照一定程序、向法院对一定的人提出权益主张,并要求法院予以解决和保护的请求的权利。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公司、向政府主管部门、向法院寻求救济;其中,股东的诉讼是维护其合法权益最重要、也是最有效地的手段。股东根据公司法有权提起的诉讼主要有两诉权是按照一定程序、向法院对一定的人提出权益主张,并要求法院予以解决和保护的请求的权利。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公司、向政府主管部门、向法院寻求救济;其中,股东的诉讼是维护其合法权益最重要、也是最有效地的手段。股东根据公司法有权提起的诉讼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诉讼,二是派生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
  • 181人看过2024-01-24
    需要看是否满足口头遗嘱的法定条件。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若遗嘱人死亡,则口头遗嘱生效。口头遗嘱赠与股权有效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危急情况下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的一般要求是: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 153人看过2024-01-24
    股权质押质权人行使如下: 
    1、股权质押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就可以行使质押权,通过拍卖、折价等方式处理股权。 
    2、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 142人看过2024-01-24
    1.股权转让行为本身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
  • 150人看过2024-01-24
    出质人应当将处分行为通知质权人,股权转让价款应当先行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然,质权人应当享有担保物权的追及效力,不论质押股权流转何人手中,质权人之质权并不消灭,可以直接对抗第三人。而在出质人与受让人的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没有通知质权人并得到其允许和告知受让人股权质押情形时,股权已做了变更登记,合同不应绝对无效,而属于效力待定。
  • 139人看过2024-01-24
    股权质押以后可以对外担保。出质人以其出质的股权为债务担保,如果股权的价值明显减少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再行提供担保。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 137人看过2024-01-24
    股权质押公司破产的,质押权利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权;但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可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如下:
    1.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
    4.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470人看过2024-01-24
    有限合伙企业开户需提供的资料:
    1、三证合一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1份,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2份,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授权委托书2份,加盖公章。需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合伙企业执行事务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起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需写明授权范围或授权事项。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带身份办理开户。
    6、合伙协议2份,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全体合伙人或者投资者名单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身份证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8、银行开户证明和银行预留印鉴1份,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步骤:
    1、提前预约银行客户经理或直接带相关材料前去。
    2、在客户经理的指引下签相关文件、盖章。
    3、银行会将相关资料报送央行,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央行会下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4、等待客户经理通知去取证、回单卡、 盾等。
    5、在客户经理的指引下进行账户存款等剩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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