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专利申请文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电子申请2天内,纸质申请面交当天,邮寄的约半月);
3.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缴费期限2个月);
4.专利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分类(两周内);
5.专利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3-5个月);
6.初审合格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结束),发明专利依据申请人提出的实质审查请求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7.发明进行实质审查(1.5-2.5年);
8.实质审查合格的,授予专利权。
解决纠纷可以选择的途径有以下三种:
(一)协商与和解。
(二)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知识产权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三)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1)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
(2)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3)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4)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1)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
(2)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
1.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在临时保护期内使用其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
2.在临时保护期内使用其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专利权人可在该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获得相应救济。
3.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专利权人得知或应该得知该行为的时间点分为两种计算方式:
(1)在授予专利权后知道:从得知或应该得知之日起三年内;
(2)在临时保护期内知道:从授权公告之日起三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