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1)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
(2)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3)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4)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1)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
(2)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