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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1、使用侵权

    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使用侵权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类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销售侵权

    是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经销商是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的义务。

    3、反向假冒侵权

    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类侵权行为是《商标法》修订时新增加的。

    4、其他侵权

    其他侵权是指除了使用侵权、销售侵权、反向假冒侵权之外的给他人注册商标权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主要是指以下几种行为:即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 100人看过2024-01-02
    认定驰名商标的前提条件是商档所有人要有法律诉求,需要相关部门以其扩大保护。然后根据《商标法》的因素来进行认定。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客体方面

    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

    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3.主体方面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

    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 100人看过2024-01-02
    (1)独占性。独占性又称专用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任何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该商标。

    (2)时间性。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期限,过了法定期限即丧失法律效力。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同时规定期限届满可请求续展,续展的次数不受限制。

    (3)地域性。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商标权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效力,离开一定的地域则失去专有使用权的法律效力。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只能在授予该商标权的国家使用并受法律保护;如需在那个国家受到保护,即需要在那个国家依照该国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是指商标的首先使用人有权取得商标的专用权,而不论其是否办理了商标注册手续。采取这种制度的国家将注册看作是一种声明,而不是确定商标权归属的依据。这种原则的优点在于保护在先使用人对其所使用的商标应具有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其在先使用的商标。

    二、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以商标注册作为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在注册原则之下,商标注册是商标权原始取得的唯一途径。要想取得商标权,就必须经过商标注册这一法律程序。

    三、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这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混合原则融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于一体,是两者相折衷的结果。

  • 100人看过2024-01-02
    1、申请注册商标的组成。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中所说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很多,但能够满足上述1、2的条件并不违背社会公德、国家公民形象的,基本都能注册。

  • 100人看过2024-01-02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 100人看过2024-01-02
    第一,法律保护力度加大。如果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则该商标可受到扩大的法律保护:①保护范围扩大。即不仅在该商标注册范围内保护商标专用权,还会禁止他人在其他有一定关联性的领域擅自使用该商标。这样就能有效防止他人“搭便车”,防止他人将企业的商标淡化,同时为企业在时机成熟时采取多元化发展、在多个生产和服务领域广泛使用核心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②保护力度加大。全国各级执法机关在处理商标纠纷时,驰名商标在各个环节都可受到更多的礼遇;③保护的领域增加。不仅仅在商标领域进行保护,在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其他领域,驰名商标仍可得到更多的保护。

    第二,获得政府政策支持。在直接的经济奖励之外,更会给予这些企业种种特别的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企业将获得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

    第三,名牌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驰名商标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商标如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则意味着该品牌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优质产品,在消费者心中这才是货真价实而非自我标榜的“名牌”。因此,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所能带来的宣传效应远非一般的广告投入所能比拟,在此意义上它是最好的品牌宣传。而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更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领先优势。

    第四,巨大的品牌荣誉、无形资产增值。尽管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已经由从前的评比改为现在的个案启动,但“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称号仍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增值。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违犯我国商标法律规定。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

    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4)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 360人看过2024-01-02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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