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包括商标图案、中文和英文的名字。
(二)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商标分45大类,每个大类下再分小类,要确定注册商标的具体使用范围和产品名。
(三)提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该商标是否被人注册了,如果被注册了就要更改商标后再提交。没有注册即可提交注册申请。
(四)到所在地的知识产权局提交资料。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2张、商标的设计图案6张、带本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再交1000元费用给知识产权局,不管有没通过都不退还费用。
(五)等待知识产权局的审核。一般需要12~16个月出结果。
(六)公示期。通过了知识产权局的初审后,即进入3个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没有异议的即可以成功注册。有异议的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可成功注册。
(七)商标的公布。通过了公示期后,知识产权局会发文公布该商标成功注册,即可以使用。此时商标即受法律保护。
1、取名需符合独创性,还要容易被人牢记。
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只有文字的商标被称为单一商标,而字母+数字、文字+图形、文字+图形+字母等这些商标被称为组合商标。
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的时候,除了考虑到名字好听、好记、便于宣传等影响传播力的因素之外,更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独创性、近似性等专业问题,这样才能否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2、防止商标近似。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因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导致的商标注册失败是最常见的失败原因,因此,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仔细查询商标近似情况。
3、组合商标中有一因素近似都可能不予注册。
组合商标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构成要素造成了相同或近似,那么整个商标都将被驳回,最终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4、明确好商标类别。
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是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如果申请的类别不对,不仅商标无法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在商标注册时也有很大可能因此而造成商标近似,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5、被认定为不予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则:商标使用要规范,不可随意更改企业在使用商标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商标的标识与当时申请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保持一致,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组合必须以申请时提交的图样为准。过多的修改、样式变化太大有可能会被视为冒充注册商标,再严重一点的则会与他人的注册商标形成相似,构成侵权。
第二则:商标的许可、转让备案要及时在对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会遇到商标许可或转让给他人的情况。在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时,商标注册人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在对商标进行转让时,转让双方必须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备案,否则将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则:商标注册信息要紧跟公司信息的变更企业名称和地址更改过后,对应的商标注册人应及时的提出商标变更申请,以免后期因商标信息与企业信息不符而产生一些麻烦。
第四则:发现近似商标,提出异议要趁早在对商标公告后,只有短短三个月的异议期,企业的商标权利人在此期间若发现有近似商标,应尽快对其提出异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将过期不候。
第五则: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商标自核准注册日期起具有10年的有效期,10年期满后应在届时的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商标续展之后则可继续使用10年,未续展的商标则会过期无效。商标续展对于企业的发展是相当重要的,若因为没有及时对商标进行续展而产生过期无效,这将会导致他人钻空子注册与你近似的商标,而你则无法再注册使用该商标。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流程
(一)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无效宣告所需申请材料
(一)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形式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
3、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盖章
(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证据材料
1、贵处与被无效宣告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关系的证据。无效宣告申请的重要理由是被无效宣告商标抢注的恶意,证明恶意需要证明被无效商标注册人明知申请人对该商标享有在先权利。可以通过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会谈记录、发票等方式证明双方存在过合作关系;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被无效商标所有人与申请人存在其他关系,如亲友、同学、同地域的同业竞争者关系等。
2、引证商标的宣传证据。宣传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商标标志的宣传页、网络、报刊、电视广告图片、广告视频、音频文件,以及上述广告采购合同及票据等。
3、引证商标的使用证据。使用证据包括带有商标的商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商务文书、名片、办公场所的装潢,以及上述使用证据对应的印、装修合同及票据等。
4、无效申请人或引证商标获得的荣誉证书。具有权威性的地方政府或具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颁发的企业或品牌荣誉证书及匾额。
5、无效申请人商标保护的证据。商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受理回执或证书。
6、经济证据。近年来带有引证商标标志的产品销售合同、票据、物流单据等
7、其他证据。
(1)企业厂房、仓库、生产车间、办公区域照片。
(2)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照片及媒体报道。
(3)企业关爱员工,丰富职工生活的照片及资料。
(4)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及品牌影响力的证据。
有如下三类商标都包含保健品:
(一)医用营养品属第5类,如维生素制剂、鱼肝油、补药(药)、医用卵磷脂、食用植物纤维、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饮料、矿物食品添加剂等。
(二)非医用营养品属第30类,如螺旋藻、非医用营养饮料、非医用营养胶囊、非医用营养粉等。一般保健品至少要注册上面这些商品项目。
(三)保健类服务属第44类,如医疗按摩、保健、医疗辅助、理疗、医疗护理、医药咨询、心理专家、芳香疗法、远程医学服务、饮食营养指导等;
可以根据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选择相应的分类申请商标。
1.公司名称变更的话,商标也要做相应的变更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2.法律规定: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3.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手续。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