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4、商标转让所需时间共6-12个月。
1、是确定要转让的目标商标范围及状态。
2、是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文件。转让申请文件包括: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
3、是商标局受理和审查。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有可能会要求提供商标转让合同等资料,审查时间大概是8-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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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商标注册审查标准是:
需要满足《商标法》中允许注册商标的情形,否则不予通过。
商标审查是指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相关法律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世界各国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进行审查及如何审查,大致可分为两种做法,一种是实行审查原则,即既进行形式审查,也进行实质审查,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做法。另一种是实行不审查原则,即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我国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一直采用审查原则。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注册商标权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选择注册方式: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选择直接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进行注册前查询在先商标有无相同或相似;
3、准备资料和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
4、及时提出申请并耐心等待;
5、通过审查与公示后获得《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书,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