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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人看过2024-01-28
    提出分案申请的,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过原申请公开的范围。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与申请日。在提出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 168人看过2024-01-28
    申请专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熟悉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详细了解什么是专利,谁有权申请和取得专利,如何尽快申请和取得专利。与此同时,也要了解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取得专利后如何维护和实施专利。
    2、对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进行专利调查。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至少要检索专利文献。充分理解现有技术状况,明显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为了不浪费时间、会浪费时间、精力和财力。
    3、分析和调查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4、了解专利文件的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提交专利申请的方式、费用和简要的审批程序。专利法规定,一旦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其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和权利要求的范围。
  • 152人看过2024-01-28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366人看过2024-01-28
    1、所谓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新的、前所未有的、未被公用和公知的,新颖性是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首要条件。
    2、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160人看过2024-01-28
    1、专利有三种类型,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根据自己对产品的保护要点进行选择保护方式。
    2、如果需要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以及三者的结合,就要申请外观专利。申请外观的产品必须是立体产品。
    3、如果需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4、如果产品的创造性和新型性是前所未有的,那么即申请发明专利。同时生产加工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或者配方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 149人看过2024-01-28
    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包括: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 334人看过2024-01-28
    1、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进步性和产业可利用性,才能获得专利。申请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能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一定是该技术具备一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必要的实用性。所申请发明所指的是相应的发明的产品,所用的技术方法或者是将其现有的技术进行相应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关于技术的方案。能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有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三大类。
  • 188人看过2024-01-28
    注册商标的好处就是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他人不可以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也不可以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类似的商标。但是,没有注册商标不受保护,只能自行使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210人看过2024-01-28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
    2、仅直接表示本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其他特点的标志;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上述所列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且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 137人看过2024-01-28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已申请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代理人,或者删除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商品。因企业合并、合并或者改制而转让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的,不转让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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