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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人看过2024-01-11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137人看过2024-01-11

    并不具备商业秘密的全部特征,不构成商业秘密

    商业经营模式是商事经营主体在长期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较为固定的合作方式、运营状态、运转程序等,是一个由客户价值、企业资源和能力、盈利方式构成的立体模式。

  • 121人看过2024-01-11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销售侵犯著作权产品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 130人看过2024-01-11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涉及他人权利或者隐私的数据,收集者搜集这些数据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只能用于合法目的,不能用于商业牟利,属于商业秘密;如果不涉及他人权利,而是由信息收集者自行合法收集所得,可以用于商业目的,也可以转售或许可。
  • 140人看过2024-01-11

    不能。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明知产品是侵犯他人专利权而销售的,销售产品的行为是会构成侵犯专利权的,销售方要承担侵权责任。

  • 150人看过2024-01-11

    需要出版社授权。销售图书需要作者或出版社授权的,只要是合法出版物就意味着得到出版社和作者授权了。

    出版社与作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的一个原则,共同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上述两种共同侵权行为发生时,出版社与作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谓连带赔偿,就是债权人可以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主张所有赔偿额,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支付了所有赔偿额之后,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这就意味着法律赋予被侵权人向数位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个或数个求偿的权利。因此,当被侵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其债权时,无须以全体连带侵权人为共同被告。

    在出版社与侵权作者共同侵权情形下,被侵权人如果以出版社或期刊社等出版者故意侵权或未尽审查义务为由,主张出版社和侵权作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二被告应依法对被侵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其他侵权责任。

  • 150人看过2024-01-11

    需要出版社授权。销售图书需要作者或出版社授权的,只要是合法出版物就意味着得到出版社和作者授权了。

    出版社与作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的一个原则,共同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上述两种共同侵权行为发生时,出版社与作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谓连带赔偿,就是债权人可以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主张所有赔偿额,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支付了所有赔偿额之后,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这就意味着法律赋予被侵权人向数位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个或数个求偿的权利。因此,当被侵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其债权时,无须以全体连带侵权人为共同被告。

    在出版社与侵权作者共同侵权情形下,被侵权人如果以出版社或期刊社等出版者故意侵权或未尽审查义务为由,主张出版社和侵权作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二被告应依法对被侵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其他侵权责任。

  • 161人看过2024-01-11

    一、方式不同

    1、形式审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是指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

    二、内容不同

    1、形式审查::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2、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 187人看过2024-01-11

    (一)方式不同

    1、形式审查:知识产权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2、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所作的审查。

    (二)内容不同

    1、形式审查::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2、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三)特点不同

    1、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实质审查: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 196人看过2024-01-11

    (一)保护内容不同

    1、修改权并非是保护作品的内容、表达和思想不受改变的权利,而是保护著作权人的创作自由以及后续创作的权利。

    2、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歪曲和篡改都可以归类于贬义词,是属于对作品的恶意修改,改变了作者原本想要呈现给观众的思想。所以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当作品被修改后,保证能够与作者原有想法的同一性,避免让观众对原有思想的曲解。

    (二)权利内容不同

    1、修改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人本人对于作品可以任意修改,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同时也不得侵犯其他人的权益;著作权人可以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但他人行使修改权必须依照著作权人的要求进行,不得违背著作权人的意志。

    2、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内容包括作品不被歪曲、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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