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
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从查询窗口领取《商标查询单》→填写《商标查询单》→在查询窗口划价→在收费窗口缴纳商标查询费→将《商标查询单》交回查询窗口→在查询窗口领取查询结果
填写《商标查询单》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查询单》时,文字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应使用大写。
2、一份《商标查询单》限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10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品或服务项目”栏必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填写,并不得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商标申请后查询是指商标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自注册申请提交之日起一年半以后,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之日起半年以后,尚未获得任何信息时对商标的办理情况向商标局申请的查询。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
目前,国内申请驰名商标有4种途径:
1: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商标局)
2:在商标异议中认定(商标局)
3:在商标争议中认定(商评委)
4:司法程序中认定(全国个地中级人民法院)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与现有专利相似的,不属于独创的设计,不能与其他外观设计有明显的区别,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4、如果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分子事先通牒,事后对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代为销售的,也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并且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标准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