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观设计可以让产品、技术的无形价值得到应有的保障。对抗市场竞争中的侵权,专利申请无疑是最好的法宝。
2、外观设计专利使品牌升值。
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外观专利可以合法垄断。
5、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获得消费者认同。企业的新产品外形如果及时申报专利那么其外观设计就享有独占权。
6、申请外观专利设计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
专利申请的流程: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
6、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
7、实质审查(特指发明专利)。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缴纳的官费如下: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申请费全额为500元;减缴比例为85%时,费用为75元;减缴比例为70%时,费用为150元。
(二)外观设计专利登记、印刷费、印花税:费用为205元,并且不予减缴。
(三)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3年时,年费为600元;减缴比例为85%时,年费为90元;减缴比例为70%时,年费为180元。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缴纳的官费如下:
(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申请费全额为500元;减缴比例为85%时,费用为75元;减缴比例为70%时,费用为150元。
(二)外观设计专利登记、印刷费、印花税:费用为205元,并且不予减缴。
(三)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3年时,年费为600元;减缴比例为85%时,年费为90元;减缴比例为70%时,年费为180元。
外观专利申请是有公告期的,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时候,如果通过审查的,专利管理部门应该进行公告,以便其他人对专利提出异议。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没有明确的判断相似度指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专利的产品相似度的侵权评价:
1、判断前提: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能比较。判定同类产品不仅仅要依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而是要根据一般商品的分类标准来确定。考虑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判断是否专利侵权时,首先要注意被控侵权产品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在市场上实际是否会混淆。
2、判断尺度: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认知水平为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准。整体形状相同、视觉效果一样;局部微观的不一致,从消费者角度不会留意的细节不同不作相似性对比。
3、比较对象:将侵权物与专利的图形或照片中展示的形状图案及色彩进行比较,对比两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如果结论为是,则侵权成立。如果结论为否,则不构成侵权。
4、判断方法: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突出要部
5、使用状态对比:对存在变化状态的产品,即在销售和使用时呈现不同形状的产品。如折叠式家具(确定使用状态的形状)、挂壁式信箱(确定“要部”)。
由于主权的原则,专利是具有地域性的,例如在我国注册的专利才受我国专利法的保护,未经注册的专利是不受保护的,所以外观专利上有地域性的。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由于主权的原则,专利是具有地域性的,例如在我国注册的专利才受我国专利法的保护,未经注册的专利是不受保护的,所以外观专利上有地域性的。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网店商标侵权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地有两种认定方式,一个是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另一个是被侵权人住所地。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