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知识产权
  • 268人看过2024-01-19

    不可一概而论。

    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条件:

    一是注册商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二是注册商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申请必须由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是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村承包经营户,或者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否则,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一)商品名称可以申请商标。如果是商品的特定名称,可以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注册为商标。

    (二)如果是商品的通用名称,仅包含通用名称的不能注册为商标;除通用名称外,如果还有其他特征鲜明、易于识别的标志,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

  • 127人看过2024-01-19
    对专利的保护是从申请日当天就有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10年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 181人看过2024-01-19
    不属于买受人所有,由被出卖人所有。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一般不视为转让了附着在标的物上的知识产权例如,出卖人向他人出售一幅画,买受人不能因购买该画就取得了其著作权,即买受人不能擅自复制该画并进行商业销售,这样就可能侵犯画的作者的著作权。即有形的实务与无形的知识产权相分离,两者不等同。
  • 131人看过2024-01-19

    归属专利权人。

    技术成果分为两种: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141人看过2024-01-19

    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后实施该技术秘密成果。

  • 140人看过2024-01-19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有时会基于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背景材料、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等派生出新技术成果。委托人也可能在取得受托人的技术服务成果后,进行后续研究开发,利用所掌握的知识,创造出新的技术成果。这就有一个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问题。与技术咨询合同一样,处理这类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基本原则是:

    一、谁完成谁拥有。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另一方无权参与分享新的技术成果;

    二、允许当事人作特别约定。实行谁完成谁拥有的原则,不影响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新技术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对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所产生的新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有特别约定的,依照特别约定确定归属和分享。

  • 150人看过2024-01-19

    商标侵权的,要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损失或者获得的利益赔偿;难以确定按商标许可费一定倍数赔偿;都难以确定的,按案情给予500万以下赔偿。

    (2)、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例如由商标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处罚款等。

    (3)、承担刑事责任。商标侵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129人看过2024-01-19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着著权法保护的范围内。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

    2、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

    3、被害人须有著作权,原告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首先应当证明其享有著作权。

    4、受害人须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亦即侵害著作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几种特别权利。

    5、被告不得以“合理使用”原则为抗辩。


  • 147人看过2024-01-19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标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将商标作为其他商业标志使用的;

    6、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7、给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 151人看过2024-01-19

    第一个层次: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最后归结为商誉。这个层次是决定商标价值的最基础的层次。如果这个层次的因素出现问题,其他的因素就发挥不了作用了。

    第二个层次:知名度。决定商标的最表面因素是知名度,一般意义上,知名度越高的商标价值越大。当然,有的商标留下的是恶名,只能降低商标的价值,而非提高商标的价值。只有在良好的商誉基础上提高知名度,才能提高商标的价值。

    第三个层次:商标标志的文字选择、图案设计。商标标志的设计非常重要,一个好的商标能够迅速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一个没有特点的商标即使出现若干次可能给人留下的印象也不深。另外商标标志的选择、设计应符合商品、行业特点,商标的设计如此重要,以至于一家知名公司花巨资向全球征集商标标志。一个设计的比较好的商标在宣传上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商标不是作品,作品只要内容好就有价值,商标标示漂亮不会一定给人商品质量好的感觉。消费者选择商品的时候首先考虑的还是商标的商誉和知名度。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