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一项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无效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证据,最常见、最普遍的是证明其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所以如果能收集到证据证明该专利已不具备新颖性,如列举出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公开过该专利的技术内容,就能申请其专利无效。此外,收集证据还可以收集证明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实用性的证据,如证明该专利已经是存在的技术,在申请之前就已经有人使用,并不是一种全新的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