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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可以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如下:
    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包括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在实践中,一般法院要求债权人申请破产时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根据法律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符合破产条件,申请人因此以债权人资格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呈持续状态的有关证据。审计报告。(非硬性要求)可以提交债务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存档的审计报告。
  • 100人看过2024-01-01
    重整计划的制定如下:
    (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注意单选题)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100人看过2024-01-0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1、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 100人看过2024-01-01
    需要经过批准才能解散的公司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期货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二)变更业务范围;(三)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四)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 100人看过2024-01-01
    公司欠款太多可以申请破产。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的债务过多的,如果造成到期债务无力清偿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01
    破产财产的清算程序分三个步骤: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范围进行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例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号等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是指管理人处理破产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由管理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 100人看过2024-01-01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三十日到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公司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有利方面如下:
    (一)保证最大限度收回债权,避免破产清算中不必要的风险
    如果债权人不愿进行公司债务重组,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相关处理过程也将持续很长时间,债权人收回债权可能会更加费时费力,结果也可能难以保证如数收回。公司债务重组能够保证债权人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避免破产清算中不必要的风险。
    (二)进行公司债务重组可以减少资金占用量,加速资金周转
    对债权人来讲,债务人如果不能如期偿还债务,这笔资金便形成了呆账。呆账过多将间接导致债权人流动资金不足,资金周转速度变慢。公司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可以收回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或有效的非货币性资产,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因债权人拖欠货款而带来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激活呆账也提高了债权人资金的周转速度,增强了企业的经营能力。
    公司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弊处
    (一)进行公司债务重组会增加现金流量负担
    公司债务重组会给债务人带来可观的债务重组收益,显著增长企业税前利润,但是这些收益并不能实际增加债务人经营现金流量。另一方面,增长的所得税支出却会实际减少债务人现金流量。所以公司债务重组虽然使债务人账面负担得以缓和,但实际上却增加了债务人的税收负担,甚至很可能导致债务人现金流状况更加恶劣。
    (二)进行公司债务重组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财务困境
    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只是债务人的一种偶然利得,只能作为“营业外收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债务人未来的发展并不能从公司债务重组中得到保证。公司债务重组只是让债务人在财务困境中有短暂的喘息机会,并不能从根本上拯救企业。
    (三)进行公司债务重组会降低信用水平,增加信用危机
    清偿债务是债务人的现实义务,如期偿还债务是企业信用的重要衡量标准。公司债务重组却使得债务人可以因财务困难等原因免偿部分债务。无论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公司债务重组,都会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负面效应。债务人信用水平的降低对以后融资产生极不利影响。
  • 100人看过2024-01-01
    法院收到申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
    其他时间约定:1.企业和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2.人民法院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三个月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3.表决通过,十日内企业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4.法院收到申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未获通过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有必要提醒的是,即便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了重整程序,之后还是有漫长的计划执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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