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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人看过2024-01-27
承包人不存在为违约情形的不应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发包人的解除权是对于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规定可以解除合同,但可以证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的,承包人不需要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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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人看过2024-01-27
1、第一步,确定出借企业和借用企业谁是请求权的适格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条规定,这个工程款请求权属于承包人。前者是无效合同,是不能作为行使请求权的依据的,只能依据借用资质的企业与发包人形成的事实合同,所以,请求权属于且只能属于借用资质的企业。
2、第二步,借用资质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法获取
借用资质企业有权利参照合同标准取得工程款,也有权利请求按实要求取得工程款。
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工程款的权利属于承包人,如果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人民法院应予支付。即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的法定权利,分包人要求按实结算,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如果承包人要求按实结算的话,视为承包人放弃参照合同结算工程款的法定权利,法院亦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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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人看过2024-01-27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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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看过2024-01-27
在保证期限内,被保证人在工程款支付保函列明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支付工程款。保证人赔付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函金额。
其中,违约事故是指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事件。
保函金额为主合同约定的除预付款外被保证人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或另行约定。
一般的,工程保证担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支付金额与实际履行两种。所谓支付金额,是指被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仅向债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而不再承担替被保证人完成工程的责任。所谓实际履行,是指被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保证人可以请业主另找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由其负担继续履行的费用,或者保证人可以自己寻找承包商并征得业主的同意,同样由保证人支付继续履行合同的费用,或者干脆由保证人自己来继续履行合同。一般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形式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当事人事后协商确定。如果既没有事先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又达不成协议的,由保证人决定选择哪种承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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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人看过2024-01-27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包括的内容:
(1)合同文件的缺陷引起的索赔;
(2)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
(3)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4)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5)工程师指令引起的索赔;
(6)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
(7)其他承包商干扰引起的索赔;
(8)其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索赔。
《建筑法》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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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人看过2024-01-27
承包商可以得到利润索赔的情形有:
(1)合同文件的缺陷引起的索赔;
(2)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
(3)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4)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5)工程师指令引起的索赔;
(6)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
(7)其他承包商干扰引起的索赔;
(8)其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索赔。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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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人看过2024-01-27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哪些情形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
(6)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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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人看过2024-01-27
(一)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三)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四)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保管责任。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承包方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六)工程交付责任。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竣工验收责任。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八)工程保修责任。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九)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十)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意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牟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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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27
一、签订监理合同书
业主在选定监理师后,需要与监理师事先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中要包含以下具体几点内容:
1、明确监理师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
2、明确业主和监理师双方的职责与权利;
3、明确监理价格与付款方式;
4、明确工期要求以及工程延期时的处理办法。
二、查看装修公司的相关证件
其中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师资格证件等相关证件。
三、具体的审核设计方案
检查整体的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建筑结构、水、电、煤气等线路的改造等。
四、审核合同的规范性
检查装修合同,查看是否填写完整、正确;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指导价格;所有工艺工序是否标注清楚;采用材料规格品牌是否有详尽注明;甲乙双方权责是否分配公平合理等。
五、核对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
查看施工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书,比如电工是否持有低压电工本。如果施工人员的技术不达标,有权要求更换施工人员。
六、检验装修材料
查看装修公司购买、使用的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其中一些特殊的环保材料是否具有环保证明。如果材料在数量、品牌、型号、颜色或是价格等方面任何一项出现了与合同中不符的情况,可以随时要求退回更换。
七、验收施工质量
对整个施工质量的验收则是最关键的。主要的验收项目有:
1、拆除项目的验收:钻孔、预留预埋凿槽等工程;
2、水电改造工程,以及燃气、暖气等工程的验收;
3、门、窗和封闭阳台等工程的验收;
4、基底、防水以及砖块铺贴等工程的验收;
5、吊顶、地板和木工工程的验收;
6、油漆、涂饰以及裱糊等饰面工程的验收;
7、洁具、面板、灯饰和五金件等安装工程的验收;
8、地毯、软包和其它项目工程的验收;
9、居室的整体安全以及保洁等方面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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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人看过2024-01-27
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