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注意: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
4.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
(1)先去清税。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清税免办。如果没办理过涉税事项,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不用办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税务注销即时办结。如果税务没啥问题,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属于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或者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那也可以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做出承诺,即时把清税给办了。
不符合以上情况的,走一般流程。老老实实填表。如有欠税的,该补税的补税,该交罚款的交罚款,所有问题结清后,才算完成了清税。
(2)在注销工商时,先把资料备齐。一般有几个步骤: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结果: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1)先去清税。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清税免办。如果没办理过涉税事项,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不用办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税务注销即时办结。如果税务没啥问题,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属于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或者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那也可以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做出承诺,即时把清税给办了。
不符合以上情况的,走一般流程。老老实实填表。如有欠税的,该补税的补税,该交罚款的交罚款,所有问题结清后,才算完成了清税。
(2)在注销工商时,先把资料备齐。一般有几个步骤: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结果: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1、注销条件
《规定》明确规定,若个体户没有被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或不属于在2024年12月1日实行“两证整合”后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主管税务机关的,都可申请简易注销。
2、所需资料
A、准备《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若为家庭经营的,则全体人员均在签字确认;
B、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则无需提供;
C、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证件原件遗失了,经营者可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D、若为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销流程
A、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依职权的简易注销,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登记机关查证后,登记机关根据相关证据材料集中办理注销登记。
B、工商局受理与决定。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看大家是否满足简易注销的条件,并对大家提交的注销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或核准的决定。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申请。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公司领导不同意按照法律执行,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提出补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