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逃避债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逃避债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小规模公司的注册流程:
1、核名。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分公司注册,需要向相关登记部门申请注册,取得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其实,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所以你不需要筹备。因为就是总公司的分机构。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他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注册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在企业营业执照层面也存有差别。总公司营业执照称之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就只叫营业执照。
2、但注册子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会计核算中没有实收资金项目。因此,总部的拨款也可记入其他应付帐款。因为分公司不需要注册,所以现在很多公司都在扩张,选择注册分公司的形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逃避债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诉讼。股东不认缴资金的话可以要求股东补齐所要承担的资金;对于认缴资金不到位的话如果被工商部门查到,严重者一般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公司的债务此股东也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新注册公司在当地税局办理零报税。
方式:
1、打开地税局官网,点击办税通道栏的纳税申报;
2、进入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这里有两种登录方式是用户名方式和证书方式。如果办理过证书,把存有数字证书和密钥的U盘插到电脑的数据口,以证书方式登录;
3、证书方式登录会自动显示公司名称,直接在下面输入密码即可;
4、进入税通网上办税厅页面。该页面包含企业信息以及地税所的信息,还会有一些通知等等;
5、退出税通网上办税厅页面,进入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报税页面,点击企业综合申报;
6、点击减免税申报,弹出消息后点击”取消“按钮;
7、点击无税申报,弹出无应纳税款申报书页面,点选零申报原因,点击保存按钮后,报税完成。
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股份转让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股份转让的方式有: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