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为0,因为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册资本的,在工商管理部门是按非公司制企业注册登记的,它与子公司不同。
但是,如果是总公司则注册资本不能为0.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为零表示没有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认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登记,各个地区工商差异较大。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甚至可以做到当场办结,有些地方可能需要5-10日。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股东之间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是: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公司拒不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纠纷
1、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以公司为被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的,由公司推荐认可上述决议效力的其他股东、董事或者监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2、股东超过《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当事人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他人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后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剥夺其股东资格的决议除外。
5、公司召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未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但未被通知的股东已经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其以未被通知为由申请撤销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公司拒不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挂靠地址也叫地址托管或是无地址注册,就是企业不需要有正规的商用楼或是写字楼租赁合同只要挂靠到商务秘书企业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在家也可以办公创业了,不需要另外租办公室。对于刚起步的创业者或已经有办公场所需再注册的人来说无疑是最省钱的,地址托管只能托管到商务秘书企业。
办理地址托管手续:
1、填写《入驻商务秘书企业申报表》
2、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提供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1寸彩照2张
4、签定《办公住所托管使用协议书》
5、按《办公住所托管使用协议书》的要求付款
企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必须先移出异常经营名录,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异常的,再根据不同的原因去解决问题。
1、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失联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此外,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股权转让的方式有:
1、内部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出让方):【】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币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2)甲方拥有【】公司【】万元的出资,占【】公司出资总额的【】%。
(3)甲方有意将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同时乙方同意受让该转让股权,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4)乙方对【】公司充分了解。
(5)为此,甲方(出让方)和乙方(受让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出让和受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的股权
1.1本次转让的股权为甲方对【】公司【】万元的出资,占【】公司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2.1协议双方确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
2.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于【】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
(2)【】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
(3)【】年【】月【】日前支付转让价款余款【】万元(人民币【】万元)。
(4)如果款项涉及的比较大,建议可以设立共管账号。
第三条股权交割
3.1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后的7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在3.1款完成的同时,甲方应向【】公司缴回其出资证明,并协助乙方取得【】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3.3股权交割完成后,乙方即为【】公司的股东,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股权交割完成前【】公司的损益由乙方依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第四条声明和保证
4.1出让方在此声明并保证:
(1)出让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且出让方已获得了全部适当的授权,履行了所有公司内部批准手续,以签署本协议;
(2)签署本协议的人员已被正当授权,有权代表出让方签署本协议;
(3)出让方保证其按本协议向受让方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也不违反其同任何第三方已经签署的任何协议;
(4)出让方保证,转让股权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也没有任何第三方会对转让股权提出任何权利上的要求。
4.2受让方在此声明并保证:
(1)受让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且受让方已获得了全部适当的授权,履行了所有公司内部批准手续,以签署本协议;
(2)签署本协议的人员已被正当授权,有权代表受让方签署本协议;
(3)受让方保证其按本协议受让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也不违反其同任何第三方已经签署的任何协议;
(4)受让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出让方支付对价;
(5)受让方保证,自转让股权交割完毕之日起,受让方将承受转让股权项下所有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4.3协议双方相互保证,其各自向对方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隐瞒,不真实和误导的情况,或存在任何重大的遗漏。
第五条转让方的权利义务
5.1依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并负责完成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全部审批手续,如需延长该期限时,应当及时通知受让方。
5.2协助并配合【】公司完成本协议项下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3自本协议签署后,应受让方的要求而出具为完成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和相关事项所需的法律文件、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
第六条受让方的权利义务
6.1及时出具为完成本协议规定的转股依法需要由受让方出具的各种文件和决议。
6.2协助并配合【】公司及时完成本协议项下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3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转让方支付购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声明和保证,均构成违约事项,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该违约事项作出其认为合适的补救,以继续履行本协议;对于守约方因违约事项所遭受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7.2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应付转让股权第一期价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按违约数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并且,甲方有权拒绝履行任何转让股权交割义务,直至乙方足额支付应付转让股权第一期价款。如乙方未能足额履行第一期支付义务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按未支付额的20%支付违约金。
7.3如乙方在转让股权交割后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应付转让股权余款,首先应无条件向甲方按未支付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逾期履行违约金,按违约数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直至乙方足额支付转让股权余款。如乙方未能足额支付转让股权余款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可以部分解除本合同。
7.4如果甲方依本合同第7.3条规定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应自付费用将其已经通过转让股权交割完成而获得的股权退回给甲方,退回部分应与合同解除之日止乙方仍未支付的转让股权价款余额(不包括乙方已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对应。乙方应无条件依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交割程序将前述部分股权交割给甲方。为避免疑问,本条规定的乙方义务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第7.2条、7.3条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违约责任。
7.5因甲方原因逾期交割,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第八条不可抗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可以用补充协议的形式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协议,都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9.4本协议由下列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签署之日起生效。
出让方:
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
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公司拒不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纠纷
1、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以公司为被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的,由公司推荐认可上述决议效力的其他股东、董事或者监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2、股东超过《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当事人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他人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后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剥夺其股东资格的决议除外。
5、公司召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未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但未被通知的股东已经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其以未被通知为由申请撤销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公司拒不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