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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的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逃避债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逃避债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61人看过2024-01-17
    1、法人代表担任的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十八岁以上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一般限制

    1、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2、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5、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7、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2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公司拒不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纠纷

      1、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以公司为被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的,由公司推荐认可上述决议效力的其他股东、董事或者监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2、股东超过《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当事人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他人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后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剥夺其股东资格的决议除外。

      5、公司召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未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履行通知义务,但未被通知的股东已经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其以未被通知为由申请撤销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公司拒不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股东、董事、监事等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出资义务。

      这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为出资需一次缴纳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约定为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的,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出资。对以实物特别是不动产、设备等和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应当依相关规定办理财产的权利转移手续,使公司取得出资物的合法权利并能有效行使该权利。

      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

      参加股东会会议既是股东的权利,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

      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以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行使权利,应当尊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干涉董事会、经理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干涉监事会的正常工作。

      4、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被提供担保的股东或者受被提供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关于该事项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这称为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

      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

      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723人看过2024-01-17
    1、 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 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 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 315人看过2024-01-17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如下:

    ⒈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⒉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应照章纳税,服从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违法经营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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