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就同一事项签订两份内容不一样的合同,损害到他人的合法利益或者集体利益的,属于违法行为。
(1)、不管是出于逃税漏税签订阴阳合同,还是想要通过双合同行为来躲避国家限价购买商品政策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2)、双合同实际上是民间对于市场交易中多个民事合同行为的简称,并不是一个专属名词或法律概念,目前法律法规尚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或禁止性规定。
要约要成立,其内容需要具体确定,所以一份要约不应当有两个承诺期限,要约的承诺期限应当是明确合理的。但同时要约也可以是特殊的意思表示行为,特殊要约行为的承诺也应当是特殊的,有时是两个条件,甚至有多个条件。
若是要约中有两个承诺期限,我们需要先明确两个期限是否相互冲突,是不是符合条件的要件,据此再确定要约的效力,以及承诺的期限。
1、清理的承诺,即承诺对企业注销后遗留或者未清理债务,负责处理。
2、债务承担的承诺。即承诺人明确承诺由其代为偿还企业的遗留的债务。
3、虚假清理的承诺。即承诺注销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未表明对企业遗留或者未清理债务承担责任,事实上企业债务并未清理或未完全清理。
成立。
补充合同是对原合同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合同没有签的,双方在原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并不影响原合同的成立。
职务行为可以区分为职务代表和职务代理。其中职务代理,是指根据代理人所担任的职务而产生的代理,即法人或其他组织成员以及主要工作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的法律行为,无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特别授权,其法律效果应当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职务表见代理行为是指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1、如果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方式作出,则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如果承诺人未以这种方式承诺,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
2、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关于承诺方式的意图,则承诺人也应当按照该方式承诺。
3、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的方式,根据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承诺的方式,则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承诺: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
(2)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