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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能否要求各加工方承担连带责任
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能否要求各加工方承担连带责任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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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
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能要求各加工方赔偿,并互负连带责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对定作方的材料、定作物具有占有、管理的责任,不仅对完成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期限负有全部责任,而且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也必须承担由于未能预料和不可防止的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也就是说,承揽方不得要求定作方给付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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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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