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理的承诺,即承诺对企业注销后遗留或者未清理债务,负责处理。
2、债务承担的承诺。即承诺人明确承诺由其代为偿还企业的遗留的债务。
3、虚假清理的承诺。即承诺注销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未表明对企业遗留或者未清理债务承担责任,事实上企业债务并未清理或未完全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