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之前预付金最好不交。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可以到法院起诉,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要正确填写;
2、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3、约定供货期限;四是约定质量标准,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
合同签订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已经受要约人承诺,就表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宣告成立。
单方允诺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同意的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认为,承诺只能以明示的方法作出,沉默或不作为其本身并不能构成承诺。
承诺须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这需要说明三点:其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承诺须由该特定人作出;如果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不特定人均具有承诺资格。受要约人以外的人,不具有承诺资格;其二,承诺可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也可由其代理人作出;其三,承诺之所以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既可以从要约的拘束力角度解释,也可从要约人的意思解释。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三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第四注意确定管辖法院
现在一些案件,经常在诉讼管辖耗费时间和精力。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
第五注意用词严谨
不要在合同重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合同期限。
7、违约责任。
1、看标题
居间服务的合同标题通常为:《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或者《居间合同》、《居间协议》,一定要有“居间”字样。
2、看形式
看合同形式上是否有这些:三方当事人(卖家、买家、中介)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等。少了其中任何一项都会被认定无法履行而无效。
3、看条款
首先,一定要在签合同之前了解国家规定的税费、交易习惯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方式,然后再注意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刻意规避或篡改这些内容,最后注意要将违约处理办法写进合同。
4、看签名
《居间合同》需要三方(卖家、买家、中介)签署,中介方需要盖公司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人签字。有中介公司盖章,业务员签字的也予以认可。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交易中,中介公司给买房者的回执往往不是居间合同原件,而是复印件或者一式三联中的复写件,这时,购房者一定要让卖房者、中介公司在复印件或者复写件签字栏上重新签名,中介方另盖红章,这样才可和原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