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约定,但是不能同时支持。
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在性质上都是属于对于当事人违约的一种惩罚方式,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当特别法和普通法对于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适用特别法的规定,也就是说这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择其一。逾期利息是特别规定,而违约金属于一般规定,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之中对于只要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都可以进行约定,因此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逾期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但如果在诉讼中,当事人同时提出该两项诉讼请求,因为两者的性质相同,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就不能同时予以支持,只能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