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履行出现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形,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如果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的履行时,仍然由合同债权人承担不利后果。
(2)基于第三人与合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约定,代为受领可以实现第三人与合同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结。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交付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1、约定解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可以解除合同;
2、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可以达成一致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出现不可抗力、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主义务等情形导致根本违约的,可以解除合同。
员工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10年以上,就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民法典》仅是以定义的方式列明两种形式,并未能明文指出居间合同的分类。
居间行为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形式存在的:
1、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
2、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