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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6人看过2024-01-24

    承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 112人看过2024-01-24
    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亦有过失时,法官可按过失比例将损害在权利与义务人之间进行分摊,以减轻或免除义务人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过失相抵最先适用于侵权法领域。
  • 121人看过2024-01-24

    1、可行性论证,是指对某项特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先进性、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计算和评价,确定该项目是否可行,能否成功,如何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一种适用的科学方法。

    2、技术预测,是指对咨询技术项目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是指针对咨询技术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收集工作。

    4、分析评价报告,是指咨询技术项目给社会带来的益处和消极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 115人看过2024-01-24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项目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129人看过2024-01-24

    技术咨询合同在实践中有以下种类:

    1、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合同;

    2、建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者国内各类经济联合体的经济、技术、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合同;

    3、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方案和规划的论证合同;

    4、对新技术、新产品受托评估、鉴定合同;

    5、技术及设备的引进策略、方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合同;

    6、管理技术咨询和对企业的经营进行论证的合同;

    7、专项技术问题咨询合同;

    8、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咨询论证合同;

    9、行业发展规划咨询合同;

    10、新产品开发与市场预测合同;

    11、技术和产品开发专利检索咨询合同等。

  • 115人看过2024-01-24

    技术咨询合同在实践中有以下种类:

    1、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合同;

    2、建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者国内各类经济联合体的经济、技术、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合同;

    3、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方案和规划的论证合同;

    4、对新技术、新产品受托评估、鉴定合同;

    5、技术及设备的引进策略、方案以及可行性论证合同;

    6、管理技术咨询和对企业的经营进行论证的合同;

    7、专项技术问题咨询合同;

    8、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咨询论证合同;

    9、行业发展规划咨询合同;

    10、新产品开发与市场预测合同;

    11、技术和产品开发专利检索咨询合同等。

  • 116人看过2024-01-24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是否存在着有效的债务;当事人是否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的届满后,债务人是否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是否具有正当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113人看过2024-01-24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是否存在着有效的债务;当事人是否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的届满后,债务人是否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是否具有正当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114人看过2024-01-24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是否存在着有效的债务;当事人是否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的届满后,债务人是否没有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履行是否具有正当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112人看过2024-01-24

    只要可以确认为有效合同那么就应当认定及时交付履约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如果合同签订后,时经一年有余再进行公证,合同生效日以及其他内容均已发生某些变化,双方又未及时予以变更,致使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义务不明确难以履行,对此双方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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