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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人看过2024-01-10

    股东分红的分配方式是:

    (一)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二)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三)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 115人看过2024-01-10

    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要看法院是否已经受理破产。

    如果尚未由法院受理破产的,则可以通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的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作价偿还债权人。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则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于破产财产,要通过破产程序才能进行处理,不能直接作为资产偿还债权人。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如果以破产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可能会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因此,你公司这种情况走破产方式非常不经济。

  • 115人看过2024-01-10

    1、公司设立的,并不需要股东亲自到场,全体股东可以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 121人看过2024-01-10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是变更之诉。变更之诉是请求改变或消灭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而起诉解散公司是希望消灭公司的法人地位,消灭其主体资格,所以是变更之诉。

    起诉公司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为适格原告。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因此,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属于变更之诉。

  • 115人看过2024-01-10
    是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股东需要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出资额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的股份负责。
  • 110人看过2024-01-10
    如果符合下面几个标准的,就可以认定为隐名股东:

    第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订有协议,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这份协议既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明名股东的依据,也是一份有力证据,证明隐名股东已经实际出资。这份协议虽然对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仍然有效;

    第二,公司中超过半数但其他股东对实际出资人出资情况知情。在理论上讲,公司的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但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会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这种情况下,公司和其他股东是知道隐名投资行为并且认可的,所以,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经营,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公司对隐名投资关系的认可;

    第三,没有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于特定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所以隐名股东的身份等个人情况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 123人看过2024-01-10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

  • 109人看过2024-01-10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10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30人看过2024-01-10

    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1、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上报年检材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2、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3、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未申报年检,且在注册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4、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5、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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