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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模式的好处有那些

2024-01-0519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当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
2、目前我国的同股不同价,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得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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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
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  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不得损害国家拥有的股份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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