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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内部股权收购协议怎么签订有效

    1、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 121人看过2024-01-07

    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承担方式如何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

  • 128人看过2024-01-07

    公司是属于独立的法人组织,法人组织由其资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败诉的,由公司资产承担赔偿的责任。

  • 210人看过2024-01-07

    不可以。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是不能出让股权的。

    一、《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实缴出资期限届满,情形不同处理不同

    若实缴出资期限届满,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则为瑕疵出资。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其股权时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会产生股权变更的法律后果呢?

    我们认为,应从如下两个方面判断:首先,股东需满足具备股东资格的实质与形式要件,即已认缴出资并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其次,股东的瑕疵出资行为存在影响其股东权利行使的法律风险,而股权出让方的出资瑕疵又势必会导致受让方受让股权的瑕疵。因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否取决于受让方是否知晓所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在答案肯定的情形下,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有效性自不待言;如若相反,即在受让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其有权请求撤销该股权转让协议。

  • 119人看过2024-01-07

    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5、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公司股权变更程序。

  • 219人看过2024-01-07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

    签合同不能代表就入股了入股是要做股权变更的;

    (三)入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以何标准确定入股时需要注意什么

    股份比例当然按出资比例确定,关键是合作是否默契以及注意必须拿到出资证明书,签合公司章程。

    (四)入股是投资行为,股东之间必须经过协商签订投资协议的,在协议里要约定好各自投资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利润分配是按投资形成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应当注意的就是投资协议的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投资形成后投资协议要到工商局备案的,经过备案的投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要经过所谓律师公证等多余的手续,这样即使以后出了问题,可以求助于法律的维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现金入股是公司出资方式允许的范围。如果是现金入股,需要将现金打入公司专门开立的验资帐内,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同时,公司股东会应该形成一份新的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因涉及增资,应该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通过。该份股东会决议将成为工商局办理股东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充分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情况及发展前途。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只就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一个资不抵债的公司就不值得的投资。还有,关于股东表决权是根据公司出资比例来决定,还是通过约定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股权都掌握在一个股东手中,其实该公司就是一言堂公司,也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 130人看过2024-01-07

    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822人看过2024-01-07

    不一定,一般技术股为10~20%,而专利入股需要评估,最多可达70%。

    所谓技术股在法律理论上的概念是股东用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入股而形成的股份。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政府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入股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在实践中也存在以鼓励技术贡献、开发新产品推动技术进步为目的以技术投入折成的股份。

  • 126人看过2024-01-07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由破产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如果出资人有不实出资的,出资人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117人看过2024-01-07

    如何避免股权收购风险

    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做足准备工作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比如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等,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委托财务咨询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在实践中,这些调查被称之为“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通过对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主要资产和财产权利、债权债务、目标公司的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情况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存在的众多风险可以揭示出来,投资者可以对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排除或者解决的方案。在实践中,很多风险在尽职调查阶段即可排除或解决,有一些不能排除或解决的,则在收购谈判过程中商定排除或解决的办法,并在收购协议中具体约定。通过尽职调查,在股权收购过程中,投资者可以做到知己知彼,客观上避免、减少了收购的风险,主观上也无疑给投资者服下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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