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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收购部分股权与参股有以下区别:收购部分股份的主体一般是大型的公司,是经营管理上更占优势地位的市场主体,或者是公司本身回购股东的股份;而参股的一般是个人或较小型的公司,一般在公司成立时或发行新股时参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股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股权。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因主要针对的是民法典律关系,所以,应当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另外,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所以,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因为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并且损害其股东利益(如优先购买权等)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的原告应当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其他股东,被告应当是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若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认为股权转让方存在违法、违规或欺诈等情形,也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以转让方为被告,提起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我们认为,公司不宜作为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因为公司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且实际受公司某一股东(一般是控股股东)所控制,如果允许公司作为当事人(尤其是原告)提起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很容易造成一方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假借公司之名滥用诉权。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若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不给提供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而产生的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可以单方作为原告或与转让方一起作为共同原告提起侵权之诉,被告方应为有义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司或提供协助义务的公司其他股东(若公司其他股东存在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参加作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等情形)。在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单方作为原告且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时,如果涉及工商变更登记外股权转让事宜的,还可以将股权转让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公司增资扩股往往会导致部分股东的持股比例减少,股权被稀释或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结果,而且此种情况下,往往是控制公司的股东以自己名义或公司名义与公司部分股东或第三人签署出资或投资协议;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公司章程内容规定,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还必须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进行通过。所以,公司增资扩股可能会引发两种诉讼:一种是对增资扩股持异议股东作为原告所提起的诉讼,我们认为,就此种诉讼而言,被告方应当是公司和在关于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的公司其他股东,还包括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其中一方签订人可能是公司)。另一种诉讼是围绕增资扩股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诉讼,此种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若公司不是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还可追加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17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外经贸委初审后,报市外经贸委审批,超过市级权限的,报上级外经贸委审批。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书;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

    4、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5、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受让方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7、企业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批准书;

    9、审批设立的全套文件材料;

    10、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企业须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所转让股权的评估确认书。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100人看过2024-01-17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任意转让。正是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各国法律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所有的公司股权作了限制性规定,我国也不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审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规定包括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遵守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主要包括:协议优先、合法、诚实信用、平等、公平等原则。股权转让的实施程序如下: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可能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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