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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人看过2024-01-18

    股权投资审核做的具体的流程是:

    1、必须是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2、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50人;

    3、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要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 136人看过2024-01-18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139人看过2024-01-18

    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出质后,该股权作为债权之担保物,在其上设有担保物权,出质人的某些权利因此受到限制,但出质人仍然是股权的拥有者,其股东地位并未发生变化,故而出质人就出质股权仍享以下权利:

    (一)出质股权的表决权。

    对出质股权的表决权,究竟由谁行使,国外有不同的立法例:一种以法国为代表,认为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应由出质人行使。

    (二)新股优先认购权。

    在股权的诸多权能中,包含新股优先认购权,该权能属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是股东基于其地位而享有的一个优先权,非股东不能享有。所以在股权质押期间,该权能仍属于出质人享有。

    (三)余额返还请求权。

    股权质权实现后,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在清偿债权后尚有剩余的,出质人对质权人有请求返还权。出质人的义务,在股权质押期间,主要为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 138人看过2024-01-18

    1.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债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4.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127人看过2024-01-18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公司股权作为权利质押的,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办理质押登记后不能转让或者质押的,如果要转让或者重新质押就需要先注销登记,所以股权是不能双重质押的。

  • 161人看过2024-01-18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也不得质押;

    2、《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股权出质的,应当依法办理出质登记。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228人看过2024-01-18

    一、股权登记的程序: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二、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三、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

    四、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129人看过2024-01-18

    需要

    股权转让必须要交印花税,除了要交印花税之外,还要交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缴税之前,还应先向税务局上交该公司得决议材料以示报备。


  • 129人看过2024-01-18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 183人看过2024-01-18

    定价原则:

    1、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2、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

    3、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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