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分立过程中,对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措施或救济途径:
(1)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为其维护自身的利益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
(2)赋予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在股东大会决议上,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分立计划书或者公司分立合同提出异议,并投票反对公司分立。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又可被细分为股东的异议估价权和股份收买请求权,其实这两种权利是前后相连、不可分割的,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实际上已经包含了股份估价的权利。
(3)其他民法典上的或者侵权法上的权利,如不作为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解约补偿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