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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0人看过2024-0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时候;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时候;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0人看过2024-01-22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工资需要发放吗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工资不一定需要发放,按照《公司法》,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

    2、若股东在单位就职,则可以获得工资,单位此时需要按照以下的规定下发工资:

    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2)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4)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那些责任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 109人看过2024-01-22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在公司股东之间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22
    按照规定是不能中途退股的,自然也不存在退股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得出现抽逃出资的情况,撤销退股只能出现在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不分红等的情况下。
  • 101人看过2024-01-22
    按照规定是不能中途退股的,自然也不存在退股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得出现抽逃出资的情况,撤销退股只能出现在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不分红等的情况下。
  • 125人看过2024-01-22

    1、股东大会豁免通知义务是指法律强制常规和临时的股东大会需要提前通知,不能免除提前通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2、为保护股东基本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基本的权益,常规和临时的股东大会的提前通知都是法定强制的事项,即提前通知不能免除。股东大会的通知日期是公司法规定的,没有给企业自主权。但是实践操作中,如果公司未上市、全体股东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决议豁免了董事会的提前通知义务。那么,未提前召开股东大会并未损害任何股东利益,监管机构也是可以理解的。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 188人看过2024-01-2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05人看过2024-01-22
    股东知情权就是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资料,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
    对股东不受限制的文件材料属于公司的一般文件档案材料,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具体介绍如下:
    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查阅和复制;
    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权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受限制文件材料: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 103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法》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定程度的知情权,包括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三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会计账簿。
    股东查阅亏记账簿的方式是:
    1、股东查阅亏记账簿的,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2、查阅的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查阅地址主要为主要会计账簿所在的办公地址;
    3、查阅会计账簿需公司管理人员的配合,因此建议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列为第三人,配合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 105人看过2024-01-2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想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要满足几个条件:

    其一、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转让股权的事宜。

    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0日内答复并购买股权,若不同意转让,在30日内既不答复又不够买的视为其同意转让。

    其二、在对外转让股权时,内外转让的价格应该一致。若其他股东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公司内部股东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其三、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都想购买转让的股权,则需要各自协商购买比例,如果未能协商一致则按各自持股比例购买转让的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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