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定义: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按我国的定义,驰名商标只要满足两个条件:
1、为相关公众所知晓;
2、享有较高声誉。
可见驰名商标的要求并不高。从驰名商标的定义来看,驰名商标应该存在很多种形态,从驰名的区域来看,有全国性驰名的商标,地方性驰名的商标;从相关公众来分,有对所有消费者都驰名的商标,比如大-众消费品,有对专门消费群体驰名商标的商标,例如某些商标只对对专门领域内的消费群体驰名。
当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之后,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商标与商号侵权,需要足以造成公众误认或者混淆。就是说,无论是商标还是商号,其中一个应该是非常有名的,具有一定公众知晓度的。否则,即使发生撞衫,对别人和商家来说,也影响不大。
2、如果冲突的双方经营的品种不在一个领域内,也不认为让公众产生混淆,通常也是可以使用的。
3、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字号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一般都以维持现状处理为主。
4、在同一个领域的商标和商号发生冲突,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诉讼解决冲突纠纷。双方认为对方侵权,都可以向法院诉讼。法院判定败诉一方停止使用或者停止侵权。法院判定的是停止使用,但不能撤销,因为这是工商登记部门或者商标局的行政职能。根据法院的判决,可以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撤销、无效对方商号或者商标。
法人代表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
1、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的他人损害,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向法人代表追偿;
2、法人代表在利用执行公司经营活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其它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书画版权进行版权登记保护。
1、企业申请商标后并不是可以随意地使用商标,商标使用不规范是指商标的实际使用标识与注册证中的标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包括颜色的不一致、字形的不一致等一些擅自改变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2、不规范使用商标可能会被注册商标可能被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撤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和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往往会被告以商标注册人3年未使用,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进行抗辩。同时,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商标注册人未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认定,也会被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依据。
1、功能和作用不同
首先商号是用来区分不同的企业,而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和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而对于商标而言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来注册商标,在一定情况下商号有些时候还能作为商标使用,而商标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
2、表现形式不同
商号一般只能用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于商标而言是可以采用数字、图形、拼音、颜色和英文字母等来组合运用。这也可以看出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3、使用的范围和效力不同
中国对于商标权的规定是商标一旦注册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效的,而且对于商标权的使用年限也规定在有效期十年,在过期后可以进行续展;而商号权则是有一定的区域限制,首先要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后在一定的区域内使用,但是对于商号的使用期限这没有限制,即只要一经通过就可终身使用。
(1)自身主要类别申请保护。企业必须将主营业务的所在类注册商标,比如销售服装,就把服装先注册;
(2)必须注册利害关系的行业类别。比如销售饮料类的,需要同时注册农药类别;做食品的,需要同时注册马桶类别,避免他人对自己经营多年的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3)互联网及广告必须注册。互联网及自媒体时代,因为宣传推广需要,企业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地借助公众号、网站平台等互联网工具向消费者提供,品牌侵权案件、名字抢注案件屡屡发生;
(4)对行业附属的产品类别进行注册。商标注册不仅要对本行业类别需进行保护,附属产品的行业也是需要保护的,如员工服装,以免有一天,公司员工统一服装印个标志,商标拥有者过来要求换衣服;
(5)注册相关近似商标,作为防御使用。如果留心的话就会发现好多企业会去傍自己的品牌搞得好像都是山寨的似的,其实这是企业保护自己品牌的一种方法;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到期后不能续期,对于专利权来说其存在相应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