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之后,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商标与商号侵权,需要足以造成公众误认或者混淆。就是说,无论是商标还是商号,其中一个应该是非常有名的,具有一定公众知晓度的。否则,即使发生撞衫,对别人和商家来说,也影响不大。
2、如果冲突的双方经营的品种不在一个领域内,也不认为让公众产生混淆,通常也是可以使用的。
3、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字号商标和商号产生冲突,一般都以维持现状处理为主。
4、在同一个领域的商标和商号发生冲突,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诉讼解决冲突纠纷。双方认为对方侵权,都可以向法院诉讼。法院判定败诉一方停止使用或者停止侵权。法院判定的是停止使用,但不能撤销,因为这是工商登记部门或者商标局的行政职能。根据法院的判决,可以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撤销、无效对方商号或者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