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
即根据《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商标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
2、欧盟注册
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3、单国注册
单个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4、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
非知组织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内完全受非知组织的约束,没有各自独立的商标制度,所以并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通过非知组织注册。
注册涉外商标需要的资料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
(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即根据《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商标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商标注册。
2、欧盟注册
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3、单国注册
单个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4、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
非知组织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内完全受非知组织的约束,没有各自独立的商标制度,所以并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通过非知组织注册。
(2)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是详细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文件。如有附图,应当有附图说明。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书中的文字部分,便公众能够直观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
(3)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
(4)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括,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抵触申请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内容相同的发明先后分别向专利局体出专利申请,先提出申请的为在先申请,后提出申请的为在后申请,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的条件:
(1)在先申请必须是在在后申请申请日之前提出申请,而在先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2)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必须是由不同的人提出的。
(二)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四)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2)技术标准。这是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有突出的是实质性特点并取得显著的进步。
(3)人员标准。在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是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认知能力为标准的,对他们而言某一项发明是非显而易见的,该发明就具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