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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 100人看过2024-01-02
    第一步,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

    第二步,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专业人士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分析,并会对细节问题提供专业建议。

    第三步,制作投诉书或起诉书。投诉书或起诉书的制作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投诉书或起诉书是直接影响案件进程的最直接因素,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来完成。

    第四步,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02
    目前商标转让公证不是必须的,为了防止转让过程发生争议,最好做公证,商标转让公证需要转让人身份证明,商标证书,转让合同。公证是为了降低转让的法律风险,规范转让行为。商标法明确指出,转让的注册商标必须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没有备案的转让视为无效转让。而对于商标转让的公证,商标法却没有做出规定,商标局的相关文件也没有对此提出要求。
  • 100人看过2024-01-02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100人看过2024-01-02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 100人看过2024-01-02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4、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3个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 100人看过2024-01-02
    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
  • 100人看过2024-01-02
    商标权被侵犯后,商标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知道侵权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100人看过2024-01-02
    1、通用名抗辩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因此,如果某商标是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即使经过注册,仍然可以考虑通用名抗辩。

    2、撤三抗辩策略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以如果发现商标权利人三年以上没使用,可以据此抗辩。

  • 100人看过2024-01-02
    1、行政救济:方式行政救济是指工商、海关等部门依据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理,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司法救济:司法救济,是指人民法院对商标侵权案件利用司法手段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禁止令禁止令,是指法院在判决前为了制止事态的扩大、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或防止有关证据灭失而临时采取的行动,包括扣押、封存、冻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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