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特定名称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注册成为商标。不过能否注册商标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商品名称是指用以区别其他商品使用的商品的称呼。商品名称又可分为通用名称和特定名称。
商品的通用名称,指为公众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称,如:电视机、计算机、桌子、衣服等等。通用名称只是指同一类商品的名称,不能用来区别同一种类的不同商品。因此商品通用名称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商品的特定名称,是指对特定商品的称呼,如:加饭酒、茅台酒、21金维他等等。商品的特定名称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注册成为商标。
申请商标的注意事项如下所示:
(一)、商标是否规范使用。
(二)、注册人和使用人是否同一主体。
(三)、注册地址的有效性。
(四)、是否超出注册范围。
(五)、使用证明的完整性。
(六)、商标状态是否正常。
(七)、保护范围是否完善。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商标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不能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不能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即根据从侵犯他人商标,从中谋取的利益的多少来计算赔偿数额。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即根据从因商标被侵权受到的损失中计算赔偿数额。
3、法定赔偿。
即由法院判决判决赔偿数额。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