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镜架属于商标的第09类【0921】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9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
(2)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
(3)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
(4)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
(5)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
(6)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
(7)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
(8)计算机软件;
(9)灭火器械。
1.甲贴属于商标的第03类【0306】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3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用制剂;
(2)不含药物的牙膏;
(3)香料,香精油;
(4)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5)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
1.美容仪器属于商标的第10类医疗器械类。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10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
(2)假肢,假眼和假牙;
(3)矫形用物品;
(4)缝合用材料;
(5)残疾人专用治疗装置;
(6)按摩器械;
(7)婴儿护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8)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1.美容培训属于商标的第41类【4101】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41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教育;
(2)提供培训;
(3)娱乐;
(4)文体活动。
3.《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1.蚊香液属于商标的第05类【0505】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5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药用和兽医用制剂;
(2)医用卫生制剂;
(3)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
(4)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5)膏药,绷敷材料;
(6)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7)消毒剂;
(8)消灭有害动物制剂;
(9)杀真菌剂,除莠剂。
1.洗衣皂属于商标的第03类【0301】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3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用制剂;
(2)不含药物的牙膏;
(3)香料,香精油;
(4)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5)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
3.第三类主要包括:
不含药物的梳洗制剂以及用于家庭和其他环境的清洁制剂。
1.洗衣粉属于商标的第03类【0301】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3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用制剂;
(2)不含药物的牙膏;
(3)香料,香精油;
(4)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5)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
3.第三类主要包括:
不含药物的梳洗制剂以及用于家庭和其他环境的清洁制剂。
1.以奶为主的奶茶商标注册是属于商标第29类的【2907】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29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肉,鱼,家禽和野味;
(2)肉汁;
(3)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
(4)果冻,果酱,蜜饯;
(5)蛋;
(6)奶和奶制品;
(7)食用油和油脂。
3.商标第29类尤其包括:
(1)奶饮料(以奶为主);
(2)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
1.眼镜商标注册是属于商标第09类的【0921】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9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科学仪器、电子产品、安防设备。
3.商标第09类尤其包括:
(1)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
(2)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
(3)量角器;
(4)穿孔卡式办公机械;
(5)不论录制媒体或传播途径的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即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
1.湿疹膏商标注册是属于商标第05类的【0501】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5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药用和兽医用制剂;
(2)医用卫生制剂;
(3)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
(4)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5)膏药,绷敷材料;
(6)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7)消毒剂;
(8)消灭有害动物制剂;
(9)杀真菌剂,除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