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类
“根据知夫子商标分类查询工具可知,瑜伽服属于商标的第25类【2501】群组。根据2024尼斯分类表第25类商标明细主要为服装,鞋,帽。”
按商标享誉程度分类
1、普通商标
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
2、知名商标
指在较小地域范围内(如地市县级地域)有知名度的商标。它只是在我国较常出现的对某些商标的一种褒称,只是多出现在我国以地、市、县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立法或地方行政立法出现;
3、著名商标
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它不是国际上的专用名词,只是多出现在我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立法或地方行政立法出现;
4、驰名商标
是指在较大地域范围(如全国、国际)的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普遍熟知,有良好质量信誉,并享有特别法律保护的商标。
锅属于商标分类第21类。
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申请商标注册。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以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第3类
“防晒霜商标注册属于第3类【0306组】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具体可注册的产品有:030225防晒剂;婴儿用防晒霜;化妆用防晒乳液;化妆用防晒油;化妆用防晒剂;防晒乳液;防晒霜;防晒制剂;棒状防晒霜;防水防晒霜等。一次注册可免费选十项产品,超过十项需另外加费用,注册防晒霜商标时可考虑将3类相关产品一同注册。”
1.干货(食品)属于商标的第29大类。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29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肉,鱼,家禽和野味;
(2)肉汁;
(3)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
(4)果冻,果酱,蜜饯;
(5)蛋;
(6)奶和奶制品;
(7)食用油和油脂。
3.本类尤其包括:
(1)奶饮料(以奶为主);
(2)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
1.活海鲜属于商标的第31类【3104】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31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未加工的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林业产品;
(2)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
(3)新鲜水果和蔬菜,新鲜芳香草本植物;
(4)草木和花卉;
(5)种植用球茎、幼苗和种子;
(6)活动物;
(7)动物的饮食;
(8)麦芽。
1.收纳盒属于商标分类中的第20类【2001】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20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家具,镜子,相框;
(2)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
(3)贝壳;
(4)海泡石;
(5)黄琥珀,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
1.POS机属于商标的第09类【0902】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9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
(2)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
(3)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
(4)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
(5)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
(6)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
(7)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
(8)计算机软件;
(9)灭火器械。
U盘属于42类商标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以下为商标注册的流程)
一、商标查询档案由商标局档案处负责办理。
二、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部门查询商标档案的,查询人员应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交有关公函。
三、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受当事人委托查询当事人自己的商标档案的,查询人员应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交当事人的委托书、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的介绍信。
四、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诉讼活动,可以查询涉案商标的档案资料,查询人员应出示其有效证件,并提交法院的相关证明、当事人的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的介绍信。
五、商标注册人查询自己的商标档案的,查询人员应出示其有效证件,注册人为单位的,应提交单位介绍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律师事务所或商标代理机构以及商标注册人需要调取商标档案进行文书鉴定的,除上述手续外,鉴定人员还应提交鉴定机构的介绍。
1.对讲机属于商标的第09类【0907】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09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
(2)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
(3)录制、通讯、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
(4)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
(5)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
(6)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
(7)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
(8)计算机软件;
(9)灭火器械。
1.玩具枪属于商标的第28类【2802】群组。
2.根据尼斯分类表第28类商标明细主要为:
(1)游戏器具和玩具;
(2)不属别类的体育和运动用品;
(3)圣诞树用装饰品;
(4)视频游戏装置。
3.《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